伦敦草堂:晚餐间奏

之前说到过的主业会,是一家宣扬彬彬有礼的社团。跟他们共进晚餐走是一件微妙的事情,当然大体上还是令人愉快。餐桌间游走着是不温不火的新闻,小心翼翼只剩机智的幽默。表情大多数是充满精神的笑意,迅捷顺从的反应。比如,在一则明摆着的冷笑话之后。大概自己多少有点喜欢装模作样,虽然不常有开启新话题的念头,却也乐在其中。

那天,为迎接一名国会议员的演讲,他代表伦敦北部的一片区域,算是多少有点厉害的。于是,J同学提着小提琴走来门口。轻微敬礼后,就开始演奏了一首并不熟悉的曲子。于是,大多数在餐厅的人,包括我,停下手中的刀叉,转头开始听起来。

全曲也就是三四分钟的样子,不过其间,我意识到,这三四分钟对于中断一顿晚餐有多么得漫长。而且,谁知道小J会不会继续第二首。有几次,我都想重新捡起刀叉,投入感觉在渐渐变凉的晚餐中。轻轻地羡慕着,那些蹑手蹑脚地,却从开始就没有丢下餐具的那几位。

于是我开始重整策略,从正襟危坐的姿势慢慢向狼吞虎咽的架势转变。先把双手架到餐桌,手指慢慢向餐具移去,希望在不经意间轻轻抓住刀叉,然后一切或许就顺其自然。当然,这个时候一定不能冒失,不能引来周围的注意。所以,一定要轻。

我感觉,周边有几位同仁也有一样的计划,为了配合,自然不能把视线挪去他们那里。这样,才可以皆大欢喜。

同样的一幕发生在之后,这位议员兄的演讲尾声。他滔滔不绝地讲得超过时间,一边声称有事的可以先走。我正有此意,却觉得不是很礼貌。见有几个陆续先退场了,却突然发现,还要把喝尽的咖啡杯归置原位。这意味着要绕过议员兄,到后面的茶水间。那样的大动干戈岂不是更不礼貌。后悔之前为什么要喝那杯;谁设计的客厅,真不合理。结果,只好在这两个不礼貌间踌躇到他彻底讲完为止。还好,后半段还算有点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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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草堂:魔鬼的乐趣

“我的名字保密,就用A来代替好了。我出生于巴塞罗那,是天主教徒,小的时候,我也有我心爱的女孩。一天,牧师跟我说,我们需要传教布道,可惜人手不够。我幼小的心突然被一份神奇的力量震撼了一下,后来我嫁给了上帝。

“十年前来到伦敦,在东区的一家律师事务所跑腿。可是大概天资愚钝,总是没有办法在这一行中得到乐趣,虽然,收入非常得令人满意。我知道这听起来像一个浪漫的童话,我辞职,加入天主教主业会(opus dei)。”

主业会,自从畅销小说《达芬奇密码》的充满戏剧化的描写,被很多人开始关心。小说中讲,主业会的成员经过严格甄选,大多从上流阶级权富家族中寻找候选人;一旦入会,行事活动极其隐匿,身份亦严格保密;大多会员需要进行苦修,包括忍受饥饿,寒冷和皮鞭抽打。这些,对于现代人,充满了新鲜,好奇,神秘甚至向往。

“于是,我开始遇到一些问题: ‘你们真的需要一个星期不吃东西吗,一年需要多少次这样禁食?’。。。‘你们真的要用皮鞭哦,是自己动手还是叫别人?神父?’。。。

“于是,我开始回答:‘你有兴趣的话,可以现在跟我去一间密室。我可以给你看我背上的伤口。’。。。我知道,这样有点说谎的嫌疑。但是上帝一定也会原谅我的玩笑,而且重要的是,这常常可以很有效地中断缠问。”

当我写这篇的时候,A正好来我房间,问我周末踢球的安排,顺便问道我是不是在给家人写信。我回答说我在给主业会总部写告密信,揭发他对我暴露了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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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草堂:小年夜

依照习惯,我得查询一下小年夜的定义,才定下这个标题。可是小年夜却十分令人困扰。从小,家长们教给我的概念是大年夜(除夕应该是没有争议啦)的前一晚,也就是腊月廿九,就是小年夜。后来在长大的途中,发现被更多人接受的说法是前一周,也就是廿三或者廿四晚上。很明显,前者只是江南一小撮地方的习惯。

其实与其说争议,不如说是共识,大家在不同的地方,在不同的时间供祭一下灶神,实也无可厚非。于是决定暂且放下自己吹毛求疵的品性,只是感受一下小年夜。

自然,身处那么他的他乡,很难有年夜的气氛,于是动用第六感。印象中,小年夜听来就有一种魔幻的味道,如同女孩的火柴光,如同查理的巧克力,听来有点温暖的悲凉。不过,假如配上pure imagination的旋律,就发现这些感觉们其实都很接近。

总之,除夕是热闹喜气的,小年夜则是温婉暖和的。普通的周二,路边的中式餐馆悄悄挂起灯笼春联,邻近的华人们开始轻轻问候过年打算。对于伦敦这座喧哗的城市,这些都毫不起眼。时间上,小年夜像节日的预演,内容却更像额外的奖励。当然,不是所有人都会执著于零食里附赠的小玩具,只不过他们觉得买椟还珠也不是那么可笑。

如果,还有诸如第一次飞扬或者天使换心脏的故事,能引起我的兴趣,作者大概要这样开头:很多很多年后的小年夜,脚着芭蕾舞鞋的强尼站在骑士桥桥头,似乎在等什么人。另一头,顶着大肚子的娜塔丽,用难以置信地表情往他这边望来。手中的手机上定格在打开着的facebook主页,正在编辑的信息是:我忘了自己在第几层了。

新年坦白,觉得自己有时实在太矫揉造作,逢佳节倍增。不过找个好翻译给let it be,应该就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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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草堂:除非你想

我总是把伦敦的人们想象成一层一层的,就像电脑中的树状结构。

因为不同的留在这座城市的理由和时间,将人们划分成不同的层级。比如,旅游,几天到几个月;大学生,一年三年;工作,几年;移民,下半辈子;在这出生,或许一生。一个人往往有几个联系通向上层或者下层,不过不多。比如游客和地陪,学生和老师,员工和老板,房客与房东等等。而在同一层中,又由不同的民族,文化,语言,爱好或者生活方式,决定你是否有机会跟你的同层们称为朋友。

有一种排斥力,可以阻碍两个人相交。所以在商业圈里,PR显得那么重要,帮你被邀请去某个exclusive的庄园下午茶;另一种吸引力,则拉近你们的关系。似乎不去某个同事的生日派对,就是很不礼貌的事情,尽管你宁愿躺在家里看电视。

通常,排斥力在那个树状结构的纵向上占主导,而吸引力则在横向上更容易找到。

伦敦的妙处在于,这两种力是那么平衡,以至于你拥有过多的主动权。这种权利让一些人兴奋,让另一些人害怕。

兴奋的是,你可以选择安静,当你想要安静的时候。其它时候,你可以参加世界最棒的潜水俱乐部;在周末去看流传几百年的沙翁;认识来自全球各个角落的朋友;美食,音乐,画展,狂欢,祈祷,大减价,地铁罢工,每秒钟都在进行。如果,你在餐厅遇到Daniel Craig,或者跟Frank Lampard踢过球,有个教授或CEO朋友,没有人会太过羡慕。

可怕的是,你可以在这座城市里活得很安静,如果你不想交任何朋友,可以一直一个人活着。没有人担心你的孤独,也不会关心你的心情。如果你想偶尔找一找相交旧识,对不起,他们毕业了,或者调任了,搬去郊外了,总之走了。如果这时,你不提起精神来敲邻居家的们,也似乎不太可能有人会来拜访你。

之前看到一幅Richard Baker的摄影作品,是一名孤零零的人站在长草田间,背景则是似近似远的Canary Wharf建筑群(东伦敦金融城)。相信,很多在伦敦待过一阵子的人都会像我一样有一股莫名的感触。你得拔腿越过那片长草,去拥抱喧闹。当然,if and only if you would l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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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草堂:庞德街的乞丐

如果所谓的英伦风真的存在,那么bond street就是一条可以体验的街道。圣诞节刚过,准备小小购物一下的我,有机会去好好逛一下,吹吹这股弄堂风。

称它为弄堂,其实真不为过。很大一段,也只有两部公交车刚好并行的宽度。只不过两边旗舰店们的一面面锦缎镶边的旗帜,炫耀着与众不同的气质。那天,还有些白色圣诞的痕迹,古老的石板路上零散地堆积着残雪,偶有被人践踏的脚印。

Bond street跟一旁热闹非凡的oxford street,regent street还是很不同,从那边走来颇有别有洞天的意境。在这个购物的季节里,并不见得有比平常多的人。大概是因为这些大佬们完全不顾圣诞打折风。

我刚走出一家小店,一位男子向我走来,灰色短风衣,深色毛衣。穿着称不上光鲜也不算体面,但也是干净整洁。后来回想起来,关键是合理地运用旧的材质,衣裤质地以经典的呢布面料为主,不脏乱,却有些许毛球;棕色皮鞋略有磨损,色泽偏暗。这样,就不会让人讨厌,却也不会让人误解。从要饭这门职业看来,这位穿着可圈可点。

Good afternoon, sir. (Yes?) I’d like to wish you a happy Christmas and a cheerful New Year. (Thank you, Happy Christmas to you too.) Thank you, sir. Alright, please allow me introducing myself. My name is 某某, I am a philosopher…

听到这里,就知道眼前不是骗子就是乞丐。幸好,大过年的,我遇到的是后者。

I don’t normally bother people at this time of the year, I mean, although most of them feel generous during the holidays. You too rather prefer a quiet Christmas, don’t you? Anyway, here is the little affair of mine, which obviously isn’t genuinely concern you, sir, is that I am a bit short of travel fare. If, by any chance, you’ve got a bit changes…

本人一向对于卖艺的体贴热情,直接要饭的有点偏见。于是尽管这位仁兄礼数有嘉,我也只好抱歉地走开。

I am terribly sorry if my presence disturbed you too much. Have a nice day…

直到这位乞丐先生的话音淹没在背后bond street的英伦风中,我才叹出会心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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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草堂:蓝宝石时代

威廉王子要讨老婆了。可能的未来英国女王Kate Middleton喜气洋洋地出现在白金汉宫,身着蓝色连身礼服,目的是要衬映手上闪烁的订婚戒指。这枚曾经属于已故黛安娜王妃的蓝色宝石,做工精致,钻石陪托宝石。款式其实有些陈旧,比起tiffany或者graff,或许倒是适合这样的皇室礼典。

很难想象,作为一名令人瞩目的皇室成员,大英帝国权杖的第二继承人,在众目睽睽之下挑选妻子,是该有怎样的标准。虽说有点先斩后奏的意味,不过还是得到女皇奶奶的倾心祝福。在保留皇室气味的同时,却也不失人间烟火的蓝璨。

Kate正如其名,不太瘦不太胖,不太高也不娇小;接受合适的教育,经验体面的工作,也参加过小型的慈善走秀;注重外观打扮,偶尔戴上维多利亚式的大帽子,却也经常穿同一双过膝长靴出门。有些许出身名门的优雅,却也不失灰姑娘般的受宠若惊。

当人们找不到碴的时候,自然决定跟随。报刊杂志,纷纷甩墨赞许新人。伦敦市长先生更是承诺在特拉法加广场竖起大型屏幕,直播婚礼,举国欢庆。所以,这不,蓝宝石的时代来了,或者,又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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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草堂:黑色风衣黑色伞

立冬时节雨亦纷,路上行人欲断魂。不列颠岛上开始时不时地吹起寒风,夹带着雨季的湿味,更是有不可多得的凉意。像所有高纬度的城市一样,伦敦全城布满暖气,只有从地铁站的出口到大楼房屋的那一段才能够感受这个季节该有的霸道。这时,一件容易穿脱,挡风避雨的风衣立刻显得不可多得。

那天和一位菲律宾人聊天,他也抱怨道,身为一个衣着偏爱绚丽多彩的民族,他的同乡们来到伦敦后,不出两个星期,也都不约而同地添置深色的外套,淹没在Earl’s Court的人潮中。他的解释是近墨者黑。

果不其然,从首相大人卡梅隆先生,肖伯纳笔下的希金斯教授,到大侦探福尔摩斯先生,往往都是一裘黑色风衣的形象。另一位小伙子说道,可能跟英国人的价值观有关,至少表现得内向羞涩比较吃香,而在颜色的选择上,自然内敛的黑色会受宠。一位老兄出来圆场:或许只是因为雨季,所以容易溅染泥水,所以人们自然选择深色。

话题一转,又开始讨论雨伞,争论起怎么算是沉闷还是沉稳,无聊还是时尚。又举出一些反面案例,诸如vivienne westwood,paul smith,特别是alexander mcqueen。我是觉得,如果能留意伞柄和领带的颜色可以一致呼应的话,那就是伦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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